荒废的土地
阳光讯 家住户县五竹镇崔家堡村的张大爷最近有点郁闷,村北的几百亩耕地已经被征用四五年了却总是荒着,长满了荒草,倒满了垃圾。种了一辈子地的张大爷想不通,这块地如果种上庄稼该多好,每年要收多少粮食?听说征用的土地两年不用的,就要交农民复耕,这块地咋就没人管呢?
张大爷所说的这块地位于崔家堡村村北,因为征用的时间有点长,村民们的说法不太一致。张大爷说有二百多亩,2009年就开始征用了;有的村民说面积是三百亩,有的说不到二百亩。但大家肯定的说法是,这地的征地款和地面附着物赔偿款大家早就拿到手了。让人不解的是,从征地至今,四五个年头过去了,开发商却不见动静,一直不见施工。
地里的荒草长得比人还高,草绿了又黄了,黄了又绿了。有人把垃圾倒在了地里,还有人在地里挖坑取土……这块地由以前的耕地良田慢慢变成了离县城最近的荒草滩。一些老年人觉得这块地荒着太可惜,开挖一点种点菜,别人却说:“咱把钱都领了,再种地不合适。”
1月7日,记者就此事来到户县五竹镇政府采访,相关人士解释说,这块地确实已经办理了征用手续,征地款及地面附着物赔偿款已全部分发到村民手中。至于具体面积等详细情况,要到土地管理部门了解。
户县人民政府网站显示,“县长信箱”2013年12月27日在回复《关于“户县五竹镇违规征地,不建设两年未复耕”》的信件中这样说“网友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五竹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进行调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10年西安东大洋公司已对崔家堡村村北的土地全部征收,征地款及地面附着物赔偿款已全部分发到村民手中。在建设过程中,因该公司设计规划一直未完成,故未施工建设。目前,西安东大洋公司的施工设计即将完成,待设计完成后,将进地施工。”
记者注意到,正如张大爷所说,土地管理法确实有征用的土地两年不用的,就要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并交农民复耕的规定。而“县长信箱”的这个答复显然明确了2010年这块地已被征用的事实。那么,这块地是否依法收回使用权并复耕呢?
记者又来到户县国土管理局了解此事,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记录了记者所反映的问题并留下了联系办法表示,将调查后回复记者。记者等到发稿时止,户县国土管理局一直没有回音。
法规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