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自2011年全国总工会每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重点工作考核以来,自治区总工会连续三年受到全总表彰,2011年考核时排第16名,2012年考核时排第10名,2013年排第8位,实现了三年三大步、步入全国先进行列的新跨越。有多个工会组织和个人,在全国贯彻落实《2011-2013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上获表彰。
截至2014年9月,全区签订工资协议的企业达12.9万多家,覆盖职工308万多人。
在基层工会的指导下,企业方首席代表与职工方首席代表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自治区总工会调研组到鹿寨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联合督查调研活动。
桂林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单位讨论2014年度桂林市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基层工会召开2014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部署会。
广西德洲医药有限公司的300多名员工与公司正式签订集体合同。
为帮助普通工人争取权益,实现自身待遇的稳步增长,我区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工会和企业主进行沟通谈判,实现了企业和职工的“双赢”。
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自治区总工会深入实施集体合同彩虹计划,开展集中要约行动,全面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扩面提质。2011年5月,自治区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并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同时,通过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行业劳动标准、行业人工成本等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加快推进《广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立法工作。2013年12月,在我区各级工会的共同努力下,《广西2011-2013年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14年,我区工会制定下发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质扩面工作规划》(五年规划),在全国率先提出了提质扩面的工作新思路,即在巩固三年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协商内容、完善协商程序、提升协商质量、增强协商实效,用协商制度的“转型升级”破解现实中谈判难、落实难、执行难的各种困境。
目前,我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形成了党政主导、各方配合、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集体协商制度的有效推进,在我区不少企业中推动形成了职工工资正常支付机制和增长机制,在化解劳动纠纷和推动建立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公平合理、互利共赢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