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城西新希望皇冠国际项目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2015年5月16日一篇名为《成都—新房“问题天花板”被拆业主惊诧套房变跃层》的新闻报道出现在四川新闻网上,该报道称,有购房者直言自己在新希望皇冠国际项目所购新房天花板消失不见,其表示“该项目的房屋质量有问题”。
就此事件记者深入项目现场,调查了解新希望皇冠国际的天花板是否真如该报道所称侵犯购房者的权益?原有的住房规划是怎样的?开发商在整改中是否合规,是否合法?在记者通过多方渠道了解下,该事件真相逐步明朗。
开发商说法:整改期在交房日期之前
据新希望皇冠国际项目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5月5日,在该项目的总包单位,成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对该项目的例行自查中,发现5号楼3单元501房的客厅部分净高存在偏差。经总包单位研究,发现是由于天花板浇铸过厚(此客厅处净高误差为30mm,而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发的《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第二期)》规定:室内净高度允许偏差值为20mm,允许极差值为20mm)。
其后,总包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讨论并向“皇冠国际”项目组提交整改意见,同时将该整改意见报送给本项目的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在总包单位的组织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会同开发商共同制定整改方案,作出将该客厅楼板敲除后依标准重新浇铸的决定。
2015年5月,施工单位按照整改方案对该客厅天花板进行重新施工。
据了解,“新希望 皇冠国际”交房日期是2015年10月,在报道中提出问题的时间该项目仍在修整期。
新希望相关负责人表示,项目天花板正在整改期中,购房者私自进入建设工地并拍下了新闻中登出的照片,对项目的工程状况产生了误解,天花板没有不见,只是在整改。
律师意见:整改合规合法
就此事件,记者采访了房产方面的律师,律师分析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根据《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的相关规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制订处理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又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合同》的相关约定可知,开发商的主要义务是将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购房者。
律师称,在本次事件所涉及的工程修建期间,竣工验收合格并将房屋交付购房者之前,开发商有义务与建筑单位等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查并作出相应的整改。开发商督促建设单位对该工程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会同监理单位等各方进行整改的行为,未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亦未违反购房合同之约定,并无违反法律违反合同之处。该律师表示,购房者在整改期间应多与开发商方面沟通,关于整改意见和方向最好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