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只有制定松紧适度的监管政策,鼓励创新和防范风险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才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随着2015年7月18日央行、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监管部门也先后出台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有关实施细则。总体来看,我国互联网金融从将监管提上日程到《指导意见》发布,以及实施细则的最终落地,使得千呼万唤的指导思想和规则等都得以落实,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总体框架基本成型。
业内人士表示,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创新与风险的平衡的问题,是创新监管中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我国为了适应经济新常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金融领域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和行动。互联网金融从技术创新起步,历经产品创新、平台创新、组织创新、市场创新之后,正亟待制度创新和监管创新。需要用互联网的思维和互联网的技术进行监管。
再次,技术创新与监管创新因应。监管创新应以落实创新驱动战略为前提,创新驱动既要发挥技术创新作为核心的作用,同时也要重视制度创新的保障作用。如果只有技术创新那就像是一个汽车只有发动机,没有方向盘,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需要由制度创新来正确引导,才能保障在正确的道路上加速前行。随着今后基于互联网的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相继问世,监管创新就显得越发重要,监管必须跟上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的脚步,而不是用传统的监管方法,让新的产品和技术适应原来的监管模式。
浩禄金融董事长凌正表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独特的内容和丰富内涵的经验,同时也将会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中进行动态的调整,这是互联网金融1.0版。今后期待在各界共同努力下把这些经验进一步进行提升,对于顶层设计进行落地、实践,从而实现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的2.0版早日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仍然是机遇和挑战并存。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事物是大势所趋。如何在当前的法律框架内将软法与硬法,柔性与刚性管理相结合,在现代法治框架内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仍有待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