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lish今天宣佈将計劃與特殊目的收購公司Far Peak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NYSE: FPAC) 合併後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Bullish為一家致力為數碼資產行業開發金融服務的科技公司。
Bullish正準備建立革命性並受監管的加密貨幣交易所,通過技術向零售與機構投資人提供充足且可預測的流動性,並讓數碼資產擁有者獲取收益。
在雙方簽約之際,Bullish與Far Peak的合計股權預估價值約為90億美元,相當於每股10美元。 雙方交易完成時的實際價值需要按照屆時的加密資產價值進行調整。
併購資金包括信託基金中的約6億美元淨現金(假設未出現贖回),由EFM資產管理公司承諾作最初注資投入的3億美元上市後私募投資 (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 PIPE) ,以及由貝萊德公司 (BlackRock, Inc.)、Cryptology資產集團和Galaxy Digital公司所管理的某些基金與帳戶的投資。
開曼群島,喬治敦 -- (美國商業資訊) -- Bullish今天宣佈將計劃與特殊目的收購公司Far Peak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NYSE: FPAC) 合併後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Bullish為一家致力為數碼資產行業開發金融服務的科技公司,現正準備建立革命性並受監管的加密貨幣交易所,通過技術向零售與機構投資人提供充足且可預測的流動性,並讓數碼資產擁有者獲取收益。
在雙方簽約之際,Bullish與Far Peak的合計股權預估價值約為90億美元,相當於每股10美元。 雙方交易完成時的實際價值需要按照屆時的加密資產價值進行調整。 併購資金包括信託基金中的約6億美元淨現金(假設未出現贖回),由EFM資產管理公司承諾作為最初注資投入的3億美元上市後私募投資 (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 PIPE) ,由貝萊德公司 (BlackRock, Inc.)、Cryptology資產集團和Galaxy Digital公司所管理的某些基金與帳戶的投資,以及若干知名機構的投資。
獲得Far Peak的股東同意以及滿足包括監管批准在內的各項特定條件之後,該項交易預計將在2021年底完成。Bullish與Far Peak的董事會都各自全票批准了本次交易建議。
Far Peak的特殊目的收購團隊以成功地幫助領先的金融與金融科技公司實現上市而著稱。Far Peak行政總裁及主席湯瑪斯·W·法利 (Thomas W. Farley) 曾任紐約證券交易所總裁,在掌舵世界級交易所方面擁有長達十五年的經驗。 在交易完成後,他將被任命為Bullish的行政總裁,而 Block.one的行政總裁布倫丹·布魯默(Brendan Blumer) 將成為Bullish的主席。
Bullish致力於開發創新的金融服務,將推出突破傳統的交易所機制,務求為資產擁有者帶來收益,賦能交易商,並提升市場誠信度。 隨著越來越多的主流金融機構開始接受數碼貨幣,Bullish將讓該類資產變得更為普及,為投資人帶來更多回報,並且將開發下一代基礎設施以更好滿足他們的需求。
Block.one行政總裁布倫丹·布魯默表示:「我們相信Bullish的即時資產組合平衡工具,充足且可預測的流動性,以及業界領先的安全性與合規性等特質,意味著‘牠’將成為交易所世界裡的全新物種,重新定義投資人如何交易與管理數碼資產。我們很興奮有機會與Far Peak 結伴同行,帶領Bullish成為上市公司,並讓我們的客戶有機會擁有我們的股份。 」
Far Peak主席暨行政總裁湯瑪斯·W·法利表示:「Bullish代表著金融服務的光明未來。 現有的交易所基礎設施迫切需要反覆升級,而機構投資者與成熟的專業交易商對這方面的興趣也越來越濃厚。 Bullish擁有出色的戰略定位,順應市場趨勢而生,科技創新是它的核心標誌,這些都為未來的股東們創造價值。 我們正處在加密貨幣市場大發展的時機,我為能夠加入Bullish的團隊而感到萬分激動,我們將通過劃時代的金融科技引領數碼資產行業走入革命性的未來。 」
在過去一年裡,Bullish已獲得初始資本,包括Block.one注入的一億美元現金、十六萬四千比特幣(BTC) 和 2000 萬 EOS、以及之前宣佈完成的新一輪三億美元戰略投資。 Bullish的投資者中包括高產投資者及知名風險資本家,如彼得·蒂爾 (Peter Thiel)的蒂爾資本和創始人基金 (Thiel Capital and Founders Fund)、艾倫·霍華德 (Alan Howard)、路易士·貝肯 (Louis Bacon)、李澤楷、克利斯蒂安·安格邁爾 (Christian Angermayer)的Apeiron投資集團、Galaxy Digital以及環球投資銀行野村。
顧問機構
富瑞集團 (Jefferies LLC) 擔任Bullish的獨家金融顧問與資本市場顧問。 凱易國際律師事務所(Kirkland & Ellis LLP) 擔任Bullish的美國法律顧問。 富瑞集團、摩根大通證券公司 (J.P. Morgan Securities LLC)、野村證券國際及貝倫貝格資本市場 (Capital Markets LLC) 和Galaxy Digital Partners LLC共同擔任Far Peak的上市後私募投資 (PIPE) 的共同配售代理。 摩根路易斯律師事務所 (Morgan, Lewis & Bockius LLP) 擔任Far Peak的法律顧問,寶維斯律師事務所 (Paul, Weiss, Rifkind, Wharton & Garrison LLP) 擔任Far Peak獨立董事的法律顧問。瑞生國際律師事務所 (Latham & Watkins LLP) 擔任上市后私募投資配售代理機構的法律顧問。
投資人關係
欲了解更多資訊,請瀏覽 Bullish投資人關係網站https://investor.bullish.com , 其中包括Bullish的業務介紹和布倫丹·布魯默與湯瑪斯·W·法利聯合錄製的影片。
關於Bullish
Bullish致力於推出突破傳統的交易所機制,為資產擁有者帶來更多收益,賦能交易商,並提升市場誠信度。 作為交易所世界中的新物種,Bullish計劃背靠集團資金池支援, 將結合充分的流動性和業界領先的安全性與合規性,讓數碼資產向更多投資者開放。 Bullish交易所由Bullish (GI) Limited運營,預計會全面處於監管之下。
關於Far Peak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Far Peak Acquisition Corporation致力於實現併購、換股、資產收購、股票收購、重組或類似的企業合併。 公司的收購目標將聚焦在金融科技、科技或金融服務行業。 公司的贊助者為Far Peak LLC,其實際擁有人為公司主席暨行政總裁湯瑪斯·W·法利 (Thomas W. Farley) 及財務長大衛·W·彭納諾 (David W. Bonanno)。 除此之外,由貝萊德公司 (BlackRock, Inc.) 所管理的某些基金與帳戶已經同意對公司進行錨定投資 (anchor investment) 。
關於Block.one
Block.one是一家資產控股及投資公司,致力於創建、孵化和投資於能夠為交易帶來信任,為系統帶來透明度,為世界帶來效率的企業。 通過戰略性資本分配和開拓性的風險投資,時至今日,Block.one投資了超過100位具創新精神的創業者。 Block.one集團的兩家獨立公司—Bullish和Voice—正在幫助人們在金融服務和社交媒體生態中搭建具誠信度的格局。 Block.one也是高性能開源區塊鏈軟件EOSIO的創建者,該軟件將用來支援與運營安全、合規和可預測的數碼基礎設施。
Block.one由資深的創新團隊領導,資金來源於我們這一代投資人中的佼佼者。 欲了解更多資訊,請瀏覽B1網站 。
前瞻性陳述
本公告包含1995年美國《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中“安全港”條款所定義的“前瞻性陳述”, Far Peak Acquisition Corp (FPAC) 和Bullish Global的代表不時發表的口頭陳述也可視為此類陳述。一般而言,前瞻性陳述與未來的事件或FPAC或Bullish未來的財務或經營績效相關。某些情況下,您可以透過“可能”、“應該”、“期望”、“打算”、“將要”、“估計”、“預計”、“認為”、“預測”、“潛在”和“繼續”等詞語以及這些詞語的否定形式、變體或類似措詞來判斷前瞻性陳述。此外,這些前瞻性陳述包括但不限制於:有關Bullish Global的業務戰略、現金資源、當前和未來的產品或服務,以及潛在市場機遇的陳述。
此類前瞻性陳述會受風險、不確定性以及可能導致實際結果與此類陳述明示或暗示的意義截然不同的其他因素影響。此類前瞻性陳述均基於估計和假設,雖然FPAC和Bullish Global以及雙方的管理層均認為其有理可依,但就其性質而言仍具有不確定性(視情況而定)。可能導致實際結果與當前預期截然不同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1) 發生任何可能導致企業合併最終協議終止的事件、變更或其他情況;(2) 宣佈企業合併後,可能對FPAC、Bullish或Bullish Global或其他相關方提起的任何法律訴訟所帶來的後果;(3) 由於未能獲得FPAC股東的批准或未能滿足其他成交條件,無法完成企業合併;(4) 由於適用法律或法規的規定,需要改變或適當地修改該企業合併的擬定結構;(5) Bullish順利完成企業合併後能夠達到適用的上市標準的能力;(6) 因宣佈和完成企業合併而中斷Bullish Global現有計劃和經營的風險;(7) 確認企業合併預期收益的能力,該能力可能受競爭以及合併後的公司盈利增長和管理增長、維繫自身與客戶和供應商之間的關係與留住其管理層和重要員工的能力等因素的影響;(8) 與企業合併有關的費用;(9) 適用法律或法規發生變化;(10) Bullish可能受到其他經濟、業務和/或競爭因素的不利影響;(11) 新冠疫情對Bullish Global的業務和/或雙方能夠完成企業合併的影響;以及FPAC於2020年12月3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簡稱“SEC”)提出申請的日期為2020年12月2日的IPO招股說明書中“風險因素”及“有關前瞻性陳述之提示聲明”項下和截至2021年3月31日FPAC的Form 10-Q季度報告中“風險因素”項下所列的風險和不確定性,以及該日期後提出申請的委託投票說明書/招股說明書中所包含的任何其他風險和不確定性。此外,有可能存在FPAC或Bullish Global目前不知曉或者FPAC或Bullish Global當前認為不重要的其他風險,而這些風險有可能導致實際結果與前瞻性陳述中包含的結果有異。任何人均不可將本公告中的任何資訊視為該種陳述,即其中所列的前瞻性陳述或此類前瞻性陳述的預想結果將會實現。請勿過度依賴於前瞻性陳述,因為此類陳述僅反映公告發佈之日的情況。FPAC、Bullish以及Bullish Global均不承擔對此類前瞻性陳述進行更新的任何義務。
重要消息及獲取途徑
本文件僅包含應予以考慮的關於擬定企業合併的部分消息,不為任何證券銷售或交換的要約,亦非證券購買或交換的要約邀請。在任何司法管轄區內,若依照當地證券法規定,在登記或資格審批之前進行此類要約、銷售或交換屬於非法行為,則不得在此等地區銷售任何此類證券。本文件無意提供與擬定企業合併有關的任何投資決策或任何其他決策。 Bullish準備就擬定企業合併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簡稱“SEC”)提出申請一份Form F-4登記表(簡稱“登記表”),其中包括一份與企業合併有關的初步委託投票說明書/招股說明書。最終委託投票說明書/招股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文件將在股權登記日之前郵寄給FPAC股東,以便其就企業合併進行投票。FPAC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方應在收到初步委託投票說明書/招股說明書及其修訂內容,以及最終委託投票說明書/招股說明書後仔細閱讀,因為此等資料將載有與Bullish、FPAC和擬定交易有關的重要消息,涉及到特別股東大會的代理權徵求,以便審批企業合併計畫中的各項交易。初步委託投票說明書/招股說明書和最終委託投票說明書/招股說明書發佈後,股東可透過SEC網站http://sec.gov免費下載,或寫信至Far Peak Acquisition Corp., 511 6th Ave #7342, New York, NY 10011索取免費副本。
投資於本公告描述的任何證券都未曾得到SEC或任何其他監管機構的批准或否決,也沒有任何監管機構轉述或背書認可本次提議的優勢,以及本公告資訊的準確性和充分性。任何與此相反的代表性發言都是刑事犯罪行為。
投票代理權徵求的參與者
FPAC、Bullish Global及其各自的董事、行政要員、其他管理人員和員工均可視為本公告所述、可能按照SEC規定所進行的交易的代理權徵求的參與者。FPAC董事和行政要員的相關信息載於公司2020年12月3日提交給SEC的IPO招股說明書中,記載日期為2020年12月2日。根據SEC規定,將登記表交給SEC提出申請時,表內需包含被視為就潛在交易徵求股東意見的參與者消息及其權益說明。此等文件可透過上述方式免費獲取。
禁止要約和招攬條款
本公告僅供參考之用途,並非委託投說明書,不為任何證券或潛在交易徵求代理、同意或授權,亦不構成Bullish或FPAC證券銷售的要約或購買的要約邀請。在任何州或司法管轄區內,若依照當地證券法規定,在登記或資格審批之前進行此類要約、徵求或銷售屬於非法行為,則不得在此等地區銷售任何此類證券。除非招股說明書符合《證券法》第 10 條要求,否則不得提出任何證券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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