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B子公司开始要约购买未偿付的2024年到期的3.750%优先票据、2025年到期的4.000%优先票据、2028年到期的3.900%优先票据和2029年到期的4.300%优先票据,总额达5亿美元
纽约--(美国商业资讯)--SLB (NYSE: SLB)今天宣布,其间接全资子公司斯伦贝谢控股公司(Schlumberger Holdings Corporation, “SHC”)已开始一项收购要约,将以现金方式购买价格总额(包括溢价,但不包括任何应计利息(定义见下文))高达5亿美元(此金额及其可能的修改后金额称为“最高购买价格”)的下表中所列票据(“票据”)。购买这些票据的要约在本文中被称为“要约”。要约根据2022年11月21日发布的购买要约(可不时修订或补充,称为“购买要约”)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作出。本新闻稿中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具有购买要约中规定的含义。
证券名称 |
CUSIP编号 |
接受优先级(1) |
未偿本金金额 |
提前收购溢价(2) |
参考证券 |
彭博参考页面 |
固定利差 (基点)(3) |
2024年到期的3.750%优先票据 |
806851AJ0 (144A) / U8066LAG9 (Reg S) |
1 |
$750,000,000 |
$30 |
2024年4月30日到期的2.500%美国国债 |
FIT 4 |
+20 |
2025年到期的4.000%优先票据 |
806851AG6 (144A) / U8066LAE4 (Reg S) |
2 |
$932,597,000 |
$30 |
2025年11月15日到期 的4.500%美国国债 |
FIT 1 |
+55 |
2028年到期的3.900%优先票据 |
806851AK7 (144A) / U8066LAH7 (Reg S) |
3 |
$1,500,000,000 |
$30 |
2027年10月31日到期 的4.125%美国国债 |
FIT 1 |
+110 |
2029年到期的4.300%优先票据
|
806851AH4 (144A) / U8066LAF1 (Reg S) |
4 |
$850,000,000 |
$30 |
2032年11月15日到期的4.125%的美国国债 |
FIT 1 |
+150 |
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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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HC将按照上表中规定的接受优先级(称为“接受优先级别”,其中1为最高接受优先级,4为最低接受优先级)接受票据,并遵守购买要约中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包括最高购买价格和比例。 |
(2) |
对于在提前收购时间(定义见下文)或之前同意卖出且未有效撤回并获接受购买的票据,每1,000美元本金对应的提前收购溢价。 |
(3) |
适用的固定利差将用于计算各系列票据应付的适用总对价(定义见下文),其中已包括提前收购溢价。 |
有意者可从收购和信息代理人(定义如下)处或网站(http://www.dfking.com/slb)获取与要约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购买要约)以及最新消息。
要约详情
要约将于2022年12月19日纽约市时间晚上11:59到期(除非要约延期或终止)(此日期和时间及可能出现的延期称为“到期时间”)。为确保有资格获得适用的总对价(其中包括提前收购溢价(定义见下文)),持有人必须在2022年12月5日纽约市时间下午5:00或之前(除非要约延期或终止)有效同意卖出,且不得出现有效撤回票据的情况(此日期和时间及可能出现的延期称为“提前收购时间”)。如持有人在提前收购时间之后至到期时间或之前有效同意卖出其票据,则有资格仅获得适用的收购要约对价,此金额等于适用的总对价减去适用的提前收购溢价。
对于在提前收购时间或之前有效同意卖出并获接受购买的票据,在提前收购时间到期后随即为结算日期,预计为2022年12月8日(“提前结算日期”)。对于在提前收购时间之后有效同意卖出并获接受购买的票据,在到期时间截止之后随即为结算日期,预计为2022年12月21日(“最终结算日期”)。在提前收购时间之前提交票据的持有人,其可在2022年12月5日纽约市时间下午5:00之前随时撤回该票据。
为确保有资格获得适用的要约收购对价,持有人必须在到期时间或之前有效同意卖出且未有效撤回其票据。如持有人在提前收购时间之后至到期时间之前提交票据,则不得撤回其票据。此要约不对收购票据设置任何最低金额条件。
所有票据均通过DTC机制以记账形式持有。如果您希望同意卖出通过DTC持有的票据,则必须根据购买要约中规定的程序,通过DTC的自动收购要约计划,将该等票据转让给收购和信息代理人,以确保交易符合相关资格。交易不提供关于购买要约的转送函。通过明讯银行(Clearstream Banking)、公共有限责任公司(société anonyme)或Euroclear Bank SA/NV持有票据的所有持有人必须遵守此类清算系统的适用程序。如果持有人通过经纪人、交易商、商业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指定人或托管人持有票据,若持有人希望提交票据,则必须与他们联系。
各系列票据的“总对价”应根据购买要约、按该系列票据每1,000美元本金计算,反映截至提前结算日该系列票据的适用票面赎回日或到期日(根据市场惯例)的收益率,即(i)该系列票据在提前收购时间后的营业日上午10:00(纽约市时间)确定的参考收益率,加上(ii)上表所列适用于该系列票据的固定利差,在每种情况下,减去从前一个付息日(含)至提前结算日(不含)的应计利息。“参考收益率”是指根据上表中列出的该系列参考证券的收购价格的收益率。“回购收益率”等于参考收益率加上固定利差。适用总对价包括上表中规定的适用提前收购溢价(“提前收购溢价”)。
各系列票据的“公开收购要约对价”按该系列票据每1,000美元本金计算,金额等于该系列票据的适用总对价减去适用的提前收购溢价。
除总对价或公开收购要约对价(如适用)外,对于在要约中被接受购买的票据,其持有人还将获得(a)从之前的利息支付日(含)至提前结算日(不含)的票据应计未付利息的现金金额,此金额在提前结算日支付;或者(b)从之前的利息支付日(含)至最终结算日(不含)的票据应计未付利息的现金金额,此金额在最终结算日期支付。如适用,以上金额按每1,000美元票据本金金额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美分金额(此现金金额称为“应计利息”)。
获接受购买的票据将根据其接受优先级(1为最高接受优先级,4为最低接受优先级)被接受,但前提是票据将仅以总购买价格购买(含溢价,但不含任何应计利息),且不得超过最高购买价格。
在提前收购时间或之前有效同意卖出且未有效撤回的票据具有较高接受优先级,它们被接受的顺序应在具有较低接受优先级的同意卖出票据之前;在提前收购时间之后有效同意卖出且具有较高接受优先级的票据,它们被接受的顺序将在提前收购时间后同意卖出且具有较低接受优先级的票据之前。以上每种情况均须受最高购买价格限制。在提前收购时间或之前有效同意卖出且未有效撤回的票据,其被接受的顺序将优先于提前收购时间之后同意卖出的其他票据,即使后者的接受优先级比前者更高。如果在提前收购时出现超额认购,SHC将在提前收购后立即宣布该情况,且不再根据要约购买提前收购时间之后同意卖出的票据。
根据最高购买价格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如果在提前结算日或最终结算日有足够的剩余资金购买任何接受优先级的部分(但非全部)剩余同意卖出票据,且不超过最高购买价格,SHC将按比例接受此类同意卖出票据,各个接受优先级的比例系数取决于该优先级有效同意卖出且未有效撤回的票据的本金总额。按比例分配的每份同意卖出票据投标将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1,000美元票据本金。根据适用的比例分配系数,如果因比例分配而退还给持有人的票据本金金额少于退还给该持有人的票据的最低面值2,000美元,SHC将接受或拒绝该持有人的所有有效同意卖出票据。
此外,如果票据在提前收购时间或之前有效同意卖出且未被有效撤回,如果购买此类票据会导致总购买价格金额(包括溢价,但不包括任何应计利息)超过最高购买价格,除非SHC提高最高购买价格,否则将不会购买在提前收购时间后有效同意卖出的任何票据,无论此类票据的接受优先级如何。SHC保留权利自行决定提高最高购买价格,但无法予以保证。
根据购买要约中所述的适用法律和限制,SHC明确保留权利在到期时间或之前自行决定修改、延长或终止要约(在未满足或放弃购买要约中规定的任何条件情况下)。
SHC已聘请德意志银行证券公司(Deutsche Bank Securities Inc.)和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J.P.Morgan Securitys LLC)担任此次要约的经销商管理人(统称为“经销商管理人”)。有关要约条款和条件的问题,请致电(866) 627-0391(免费)或(212) 250-2955(受话人付费)向德意志银行证券公司查询,或致电(866) 834-4666(免费)或(212) 834-3424(受话人付费)向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查询。
D.F. King & Co., Inc.担任与本次要约有关的收购和信息代理人(“收购和信息代理人”)。有关要约的问题或请求协助,或索取购买要约的副本,可致电(800) 290-6424(免费)或(212) 269-5550(受话人付费)或发送电子邮件发至slb@dfking.com,与D.F. King & Co., Inc.联系。您还可以联系您的经纪人、经销商、商业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指定人,以获得有关要约的协助。您也可在以下网站查看购买要约的内容:http://www.dfking.com/slb。
本新闻稿、购买要约或其电子传输内容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均不构成在适用证券法或其他规定下向由任何人或向任何人发出出售或购买票据的要约或要约邀请,如此类行为属于违法。本新闻稿在某些司法管辖区的分发可能受到法律限制。在证券法、蓝天法或其他法律要求由持牌经纪人或经销商提出要约的司法管辖区内,且该经销商管理人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在此等司法管辖区均为持牌经纪人和经销商,则应视为经销商管理人或该关联公司(视情况而定)代表该司法管辖区的SHC提出要约。
关于SLB
SLB (NYSE: SLB)是一家跨国科技公司,致力于推动能源创新,促进地球环境生态平衡。我们的业务遍布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而员工的来源地几乎是运营所在国家和地区的两倍。我们每天都致力于石油天然气的创新、大规模提供数字解决方案、促进产业脱碳,以及开发和扩展可加速能源转型的新能源系统。更多信息请访问slb.com。
有关前瞻性陈述的警示性声明
本新闻稿包含美国联邦证券法所界定的“前瞻性陈述”,其中包括所有非历史事实的陈述。此类陈述通常含有“预计”、“或许”、“可以”、“计划”、“潜在”、“期望”、“估计”、“打算”、“预期”、“目标”、“认为”、“应该”、“能”、“会”、“将”、“预见”、“可能”和其他类似词语。前瞻性陈述在不同程度上涉及不确定的事项,例如关于完成要约的条款和时间的陈述,包括接受购买任何有效同意卖出的票据、预期到期时间和结算日期,以及公开收购要约的对价。SLB和SHC不能保证这些陈述将被证明正确。除其他因素外,这些陈述还受到SLB最近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备或递交的Form 10-K、10-Q和8-K文件中详述的其他风险或不确定性的影响。如果一项或多项上述或其他风险或不确定性成为事实(或任何此类事态变化导致影响),或者事实证明SLB的基本推断存在问题,那么实际成果或结果可能会与前瞻性陈述中所描述的内容存在重大偏差。前瞻性陈述仅针对截至2022年11月21日的情况,无论是否出现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SLB和SHC不打算也没有义务公开更新或修改这些陈述。
原文版本可在businesswire.com上查阅:https://www.businesswire.com/news/home/20221118005623/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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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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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 V. Domingo – SLB 投资者关系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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